各二级单位: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各方责任,维护好广大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疫情排查
7月6日以来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的教职工应第一时间向所在二级单位和所属社区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请各二级单位及时统计教职工中有上述情况的人员,并及时与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联系。
二、严格落实管控要求
严控教职工离开扬州(南京),严控教职工到外省市参加交流、讲学、参观、学习等活动。广大教职工非必要不离开扬州(南京),确需离开扬州(南京)的,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审批手续,7月21日0时起离开南京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本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强化主体责任。其中离开扬州(南京)旅游、参加聚集性活动、探望非直系亲属(特殊情况除外)、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等情况一概不予准假。
三、严格信息报送制度
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排查,如实填报个人疫情防控的相关信息。严格落实“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各二级单位应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确保教职工信息日报表等统计信息准确无误。
四、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
会议、培训、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尽量减少线下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控制人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五、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常通风,减少聚集,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要及时报告所在二级单位,立即前往就近的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诊过程中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教职工,应积极主动尽早接种。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防控任务依然艰巨。各二级单位要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斗争的严峻性,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学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谎报等导致疫情蔓延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疫情防控纪律的教职工,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影响程度等,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可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纪律处分。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公安机关处罚的,还将依据学院和上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请及时关注学院最新的疫情防控通知。
欧洲杯线上买球官网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