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外函(2019)6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资助时间和条件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资助在外时间为3~12个月,不受理攻读学位的资助申请。
申请者基本申报条件要求详见附件3。
二、奖学金申报和推荐注意事项
1. 申报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的方式。
2.本年度已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
3.由申请人和单位填报《2018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或《2018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课题组申请表》(填写前请仔细阅读申请表最后一页“申请材料说明”),须同时递交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单位重点推荐人员,由单位在“单位意见表”上明确签署重点推荐并附“单位重点推荐函”;(2)填写《2018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同时递交电子版。
4. 其他申请材料详见申请表最后一页,须递交纸质版(原件一套,复印件一套)和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
请将申报材料于4月22日下班前送交人事处。
联系人:赵进,联系电话:89716033,邮箱:tdrsc@ nytdc.edu.cn。
人事处
2019年3月21日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申报材料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