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江苏省第五期“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现就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选对象与条件
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往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已两次入选过同一层次的培养对象,不得再申报本层次。江苏特聘教授、在培养期的“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不得申报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二、选拔和推荐名额
welcome欧洲杯买球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名额1名。
三、选拔程序推荐申报。
此次申报采取个人申请+学院评审的形式。申报人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学院汇总并审核后,确定推荐人选并报省教育厅评审。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选人标准,遴选确定推荐人选。
2. 申报人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若网络系统暂未开放,请先填写附件1的申请表以便校内评审),涉密信息不要在网上填报。填报申报材料,要认真、规范、真实、完整。上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书》一份、附件材料一份。均按人员分别装袋,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A3纸)一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3)各校增选工作情况报告一份。
请各二级单位于2018年4月13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送人事处1105室,电子版发送至tdrsc@njupt.edu.cn。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9716033
人事处
2018年4月4日
附件:1、苏人才办[2016]8号
2、江苏省第五期“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
3、汇总表